一名面向未来且不知所措的大学生。

【双道长】最无用的

*由原著发散而来的短文,没有实际内容

*有私设

*如果有语法问题,欢迎指出

  晓星尘的眼睛霎时间瞪得极大,就像道士们炼坏了的丹药一样乌黑浑圆,散发着令人不安的焦灼,死死地对着面前不知是谁家的修士:

  “白雪观被屠了个满门!就在昨个儿夜里啊!”

  捏诀,跃上霜华。这会不会是假的,只是同伴见我这几日因薛洋的事劳神费心,想要让我放松一下呢,晓星尘想。再也不想要类似的玩笑了,刚听到的瞬间,真的差点被吓死,晓星尘摇了摇头,此时要先找到子琛才好,再把这件事告诉他。也许子琛会笑呢。

  浓重得冲天的血腥味刺破了云层,就差在晓星尘的脑壳上划个口子了。仍在御剑的晓星尘身子晃了晃,差点要落下去。狠狠地咬咬牙,稳住了。

  怎么会?!

  怎么会……

  晓星尘冲进白雪观,几缕阴风让浑身冷汗的他更觉寒冷。院中几株活得比人还久的腊梅被斩碎,几具尸体正如同腊梅那般支离破碎,前院已无丝毫生命气息。

  他在树旁发现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,是宋岚的小师妹。能认出她不是因为那稚嫩的眉眼,而是因为散落在她发间的银簪。

  与严谨过头的宋岚相反,白雪观是个和乐融融的大家庭,偶尔也会收个别资质极优的女弟子。记得那次是小师妹的诞辰,晓星尘和宋岚一同去给小师妹挑礼物。宋岚嘴里嘟囔着,大丈夫逛这些小店陈何体统,每次都只在店铺几米开外伸长脖子朝里张望。晓星尘看着宋岚认真又带点傻气的模样笑出了声,说,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呢,于是大步走进卖首饰的小店。

  宋岚选了一支又贵又素的银簪,晓星尘选了时下少女间最流行的款式。小师妹才不会收下你的,晓星尘在御剑时打趣道。宋岚只是挑了挑眉,连一个斜眼也不愿分给晓星尘,坚定地说:“你懂什么。”

  小师妹最终还是都收下了,欣喜的笑容让二人都觉得,那些没用在修炼上的时间没有白费嘛。晓星尘稍稍留意了一下,最终得出了结论——小师妹戴得更多的还是宋岚挑的那一支。果然不错,这一支更适合小师妹的气质,我那一支还是太浮躁了。他决定忘掉自己当时那股子傻劲儿。

  宋岚说,簪子不算什么,看到小师妹快乐的样子,自己也会快乐。

  晓星尘想,我也有同样的感觉,只不过是看的人不一样。

  修士过人的感官告诉晓星尘,观内仍有微弱的生命气息。那会是我的快乐吗,晓星尘沉默,前进的脚步片刻不停,匆匆踏进白雪观内——

  观内被深红覆盖,窗棂上黏连着脏器、发丝,血肉模糊,一副人间炼狱的景象。晓星尘跪倒在门槛边,仿佛一个被包袱压倒的疲劳旅人。

  第一眼,他没能认出宋岚。

  晓星尘恨,恨这双眼睛无用。他只能一个接一个的翻过去,眼前各种惨象和脑海中欢乐祥和的回忆交织,这对比让痛苦更真实。好不容易扒出宋岚,他身上的血污可以让他完美地融入这片惨象,斜倚在墙边如一团吸饱血的棉。就在晓星尘伸出手时,宋岚却将攒了毕生的恶毒与怨恨全数倾给晓星尘,刺出最狠厉的一剑:“你我从此不比再见!”

  “子琛,我……”我什么?我对不起你?我定会为你报仇?我什么都无所谓了,宋岚想。最终是这些猜想抢走了他最后一丝气力,他没能撑到晓星尘说完,一头倒进了血泊中。

  晓星尘半张着嘴,眼泪比语句先行一步堵住了他的咽喉。他终于注意到了宋岚被血与痛压塌的眼皮。

  四

  出山之后,这还是第一次想要回去,也许是外面的人、事太多太多,挤得我没时间想念师傅,晓星尘背着宋岚,回忆着那座山的方向,回忆着自己来时的方向。

  回想自己刚见到子琛时,两人都还陌生,心与心之间只有距离。现在我与子琛胸贴背,我却在害怕,害怕失去他,害怕失去这份至深的情谊,可是两颗心之间都快没有距离了。我懂什么?

  当初在山上和师傅一起度过的时光,真的是无忧无虑,不知怕愁忧为何物。离开了那座山,尘世间的苦难总是一个劲儿的往我身上黏。这是谁在作祟,是谁的错,是不是因为我的不舍?我懂什么。

  眼前渐渐出现了山形,晓星尘的人和心都可以落地了。师傅一定可以做到,我要把我最无用的,舍去。

  宋岚是疼醒的。惨白的月光扎疼了他的眼,这份疼痛让他觉得,自己倒下前身处的炼狱只是个梦。可月光是叫不醒瞎子的。抱山散人面朝窗,睨了宋岚一眼,话在嘴边翻翻滚滚,还是将发生的事一点不差地倒了出来。末了,又补上一句,这几天天气都很好,适合出行。宋岚无言合眼,将毫无意义的叹息和问句咽进肚里。

  抱山散人直到宋岚下山,都没有正眼看过他,是不敢,是不忍,是不懂。宋岚被一只鸽子引下了山,一路上虽蒙着眼,但仅凭鸽叫和扇动羽翼的声音,也行得安稳。

  下山后,宋岚在澄清如镜的溪水里看到了这双他再熟悉不过的眼睛。宋岚看到自己渐渐有气色的双颊,看到自己如剑的眉,看到好友的眼睛却看不到好友的面容。透过晓星尘的瞳孔,他经历了过错,品味了愤怒,认识了爱。

  宋岚寻寻觅觅,几经波折,寻到了义城。据周围的村民说,好像有位盲眼道士到义城去除奸卫道了。希望自己没有来迟,希望自己得到的线索不是自己痴念成疾而延伸出的梦。

  也许可以把一只眼睛再还给他,宋岚想。他用右眼,我用左眼,夜猎时我可以站在他不拿剑的左手侧,如此便可弥补他的不足吧。可是,不想凡人,修真界能有这手法的,也只有抱山散人一个。那座山想必是再也回不去了吧。回不去了。

  义宋岚沿着义城里最宽阔的主街走着。城实在说不上热闹,明明是早晨,一天里最活跃的集市好时光,摊位都没几个,开门做生意的也不多。路中央有个敲着竹竿蹦蹦跳跳的小姑娘,是白瞳。宋岚不由得想起自己唯一认识的盲人,好吧好吧,这可不能算我多管闲事——

  “小姑娘,若是眼睛看不见,便不要走这么快。”

  小姑娘一回头,拂尘轻轻地搭上她的肩,将引她走到路旁,“路旁人少。”只听到噗嗤一声轻笑,小姑娘带着满满的笑意开口了:“阿箐谢谢道长!”

  在简短的告别之后,一切就结束了。与蓝忘机一行人分别,从此开始,过往的过往,都让它过去吧。

  早起的鸟漫无目的地走走停停,此时刮来一阵翠绿色的清风,柔弱得拨不起少年人活泼好动的衣袂,撩不开湖上的涟漪。远远地听到义城附近的散户里传来的鸡鸣,天已大亮。万物又将苏醒,新的生命又将诞生,黎明已经到来,那样很好。宋岚远望,野生野长的植被正在向他点头,像是在肯定什么。他最终决定顺这刚才那阵风的方向走。

  曾经的回忆、心中的向往、无用的纷纷扰扰的思绪,在这茫茫的宇宙里,只不过是一粒小星罢了。




FIN







PS  脑洞来自不知哪个太太。那位太太认为宋岚的动物拟人像公鸡。前阵子在书中偶然看到徐悲鸿作的《风雨鸡鸣》,画上题了“风雨如晦,鸡鸣不已。既见君子,云胡不喜”,“风吹雨打天地昏, 雄鸡啼叫声不停。 既已见到意中人, 心中怎能不欢喜!”于是衍生了这个脑洞。其实这篇同人和公鸡、画、词都没有什么联系,只是突然兴头来了就动笔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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